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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是中国村治的实质主宰者: 乡贤还是中农?

    信息发布者:阳东海
    2019-03-06 14:12:20   转载

    【近年来,官方文件数次提及发挥“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那么,今天的乡村中,哪一批人是乡贤?他们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中国村落政治的实际主导力量究竟是什么?

    本文立足田野调查,着重分析自然村及其村庄领导人对基层政治与社区维系的特殊意义。作者认为,国家60余年来对乡村社会的进入确实成功,其通过政治组织路线重新编织村落社会,成功建立起治理网络;但另一方面,国家也因其试图全面控制和计划农村生计生产而遭遇挫折,这使得传统精英得以栖息在村落社会中,并成为影响基层政治的一种重要势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短期治理目标的驱使下,作为乡土社区基本单位的村小组/自然村日益遭到“虚体化”处置,其代价是毁掉国家安身立命的基础。未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有必要重新定位自然村/村小组作为单元的自治地位。

    问题起源:对老旧问题的重新检视

    本文将讨论一个老问题:在现代国家(从清末以来)建设并深入乡村的20和21世纪,农村领导如何延续/变迁,以及农村社区如何整合和凝聚?

    与以往研究的讨论路径不一样,本文将“政治”视为栖居于特定场所/生境的公共活动。本文不假设有自足的政治主体,而将政治视为与生计、生境等相互融贯的活动和相应技能。“技能”在此主要是指生计生产意义上的能力,这些技能在特定的生计环境中会具有“政治”意涵。

    本文将“生境”理解为生活环境,其中包括人(社区)及其周遭的物、基础设施/环境和生计/生产的技能等。例如土、水、道路、家宅、庙宇和社区组织等是一个农业生境的重要部分。本文将这些因素视为与当地的“政治”和秩序直接联系的,或者视之为“政治”本身。就此而言,这是一种存在性或本体性政治。

    当然在讨论政治生活时,仅有这种现象学式的描述是不够的,因此本文还关注政治势力,例如国家及其政治组织路线和具体实践对村落的直接影响。还应当指出,以下研究的再一个特点是以历时性视角审视乡村社会的精英及其变迁。

    概言之,本文以现象人类学的栖居视角作为基本进路,从生计/技能和具体生境中测度政治活动。本文将一定时期党和国家的阶级/组织路线及其具体实践预设为村落精英沉浮和分化的重要决定因素,在此前提下讨论不同层级领导人的区别和关系。本文还将以政治经济学传统的辩证结构分析为进路,讨论乡村社会两级组织和干部之间的相互互动和结构性区别。

    昆明(资料图/视觉中国)

    田野地点

    本文的实地调查地点在昆明滇池东岸的小村。直到20世纪末,小村还是一个以农业为主业的村庄,其所在地区是有昆明市“菜篮子”之称的滇池东岸。

    小村在集体化时代就是一个稻麦与蔬菜混作,以主粮种植为主的农耕社区,1980年代以后以种植蔬菜为主,稻作于1990年代后期完全停止。整个村庄有耕地1700余亩,人口有2300余人。小村与相邻的两个小自然村同属一个行政村(目前称为居民委员会)。2003年以后随着昆明城市扩张,小村的耕地被陆续征用完毕,村民的生计来源也从农业转为租房和其他非农活动。在2005年,随着大量耕地被征用,小村也利用国家搞“新农村建设”的时机,在老村庄的边上辟出260余亩耕地,建起一座有503幢房子的新村。小村人目前的租房收入基本来源于新村。租住在小村的外地租客有2万余人。

    小村在2010年被列入昆明市的城中村改造名录。2010年5月昆明市为了建设一个超大型商贸城——中豪螺蛳湾商贸城的二期项目,启动对包括小村在内的7个自然村的拆迁。一年以后,小村周边的村庄都被拆平,只有小村幸存留下。小村人举全村之力抵制拆新村,政府后来不得不下文承诺保留新村。小村的老村在拆迁中被拆了一部分,但由于村民抵抗,老村的大部分也没有被拆,至今仍有部分村民和租户住在村内。

    国家与“传统复兴”

    透过滇池小村最近六十余年的历史,其村庄社会组织层面浮现两种与传统有关的现象:其一是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大队/行政村层面,特别是党的组织成员中来自少数几个家庭及其“我家人”的比例较大。与此相关,党支部的历任主要领导是从这几个家庭中产生。追究根源,会发现这些具有家庭网络的党员都或多或少于属于土改时期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我家人”。其二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生产队/村小组层面,土改以前的乡绅或土改成份为中农背景的人及其后人有较多机会成为领导。与前一类人相比,这些人往往是“非党员”。

    这一节讨论第一种现象,即土改时期贫下中农-积极分子组成的党组织通过发展“我家人”入党,形成对大队/行政村党支部的长期掌控。有研究者在别的地区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并称之为基层党政组织“家族化”。与此相关,通过党支部/大队/行政村还能够将村内/外的好位置或稀缺资源分配给“我家人”,这些位置如村学校的教师、赤脚医生、农业科技员,或参军机会等。但是此前的研究者一般都不会从党的政治/组织路线本身的实践来讨论这种路线与家族化的逻辑关系。

    本文想强调的是某一家庭及其“我家人”掌控党支部现象的出现与党在农村的地位和党员发展特点,或者说与党的政治/组织路线有关。

    党支部作为农村唯一的合法领导组织,一方面有最高的正式地位,另一方面出于“先锋队”或精英主义要求,长期以来仅吸纳很少数量的村民(开始是土改中的贫下中农)加入。党的阶级-精英主义与乡土社会的“特殊性关系”或“差序格局”本是南辕北辙的两种特殊主义,在当代的中国乡村却相互重叠在一起。党要求精选少数先进分子(贫下中农)入党,成为党员的村民则优先选择自己的“我家人”进入党内。党员优先选择自己的“我家人”入党并不违背阶级路线。因为这些“我家人”一般也是符合党的组织路线要求的。例如在集体化时期,一般能入党的村民的成份是贫下中农。

    党组织的再一个特点是一经加入便是终身身份。这使党组织和党员身份具有高稳定性。这比村委会和村小组领导要稳定得多。

    在集体化和1990年代以前,由于生产大队/行政村的行政领导人如大队长和文书是由公社/乡政府任命,因此能获得这两个位置的人也都是党员。自从1990年代中期以来,村委会和村小组领导一般需要经村民投票选举产生。最近20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村委会主任或村小组长职位被一个家庭长期控制的局面相比党组织较少。这与两个位置必须经过数千人投票有关。而且能竞争这两个位置的人相比党支部要多得多。

    小村1990年代中期到2003年有两任村委会主任,两人都是在成为村领导后被吸纳进入党内。按照他们的说法,当时是乡领导和村党支书主动来劝他们申请入党。但是2003年上任的村委会主任老皮因为个人与支书之间有矛盾,多次写入党申请书却始终未得党支部通过。老皮2010年辅佐其子小皮参加村委会选举,小皮取代其父成为村委会主任。小皮在第二届任期内(2015年)成为预备党员。

    地方政府意识到自从村民委员会实行海选换届以来,村委会主任一职经常会落入“非党员”之手,特别是会选出些“上面不认可”的人。例如小村的黄大育、老皮和小皮父子在一段时期都被认为是这一类人。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小村。因此最近10年来地方政府在实施换届选举时,“提倡党政一肩挑”,即力推党支部书记成为村委会主任。小村的党总支书记张生民在2016年被选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成为一肩挑干部。总而言之,村委会与行政村党支部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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